总法律顾问述职“晒工作”,成绩亮点频现
2017-02-28 17:43:00
2016年,集团公司法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召开了第三次法治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法治船舶”重大目标,对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法治理念进一步确立,机构和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一批骨干企业和院所新设或补充总法律顾问,融入经营管理不断深化,法律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一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处置。
2月21日至22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述职座谈会上,40多家成员单位总法律顾问齐聚一堂,大船集团、七二五所、平阳重工、海装风电、七二四所、物贸集团6家单位总法律顾问进行了现场述职,其余38家单位总法律顾问(副总法律顾问)进行了书面述职,他们“晒工作”,谈体会,共话去年法治工作的做法与成绩,可谓亮点频现。
––全面融入改革管理,法务人员积极参与资本运作、改革重组、工程项目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现法治管理工作在各环节的全覆盖。大船集团等单位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项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全程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兼并重组等业务。平阳重工等单位瞄准企业重点工作,发挥法律专业作用,在应收账款催收、企业改革深化、对外合作合资等重点工作中,不仅做好法律审核把关,而且全面融入,发挥支持保障和规范助推作用。
––推进合同管理规范化。许多单位在加强对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合同规范化管理。七二四所制定了各类合同模板,七二五所发布了《合同签订指引》,对合同的条款及签订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共性法律问题给予指导与提示,使合同的签订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规避了合同风险,保证了合同依法合规实施。
––加强法律风险研究与警示。通过进行国内政策、法律、法规和境外法律环境研究,做好法律风险警示与防范,为经营决策和项目运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保障。物贸集团等单位结合海外市场开发迅速增长的特点,积极做好当地法律环境分析,全程进跟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法律风险。海装风电将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具有警示意义的典型事件和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和子公司进行警示教育。
––着力法律事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大船集团等单位积极贯彻落实集团第三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把原科级法律事务室升格为正处级独立部门,增配了人员,并把总法律顾问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写入公司章程。20多家成员单位新聘总法律顾问,加强机构建设,补充法务人员。
––强化法律救济维权。近年来,随着市场变化和业务拓展,法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许多单位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维护单位利益。在集团公司协调指导下,七一一所面对国外知名企业技术侵权诉讼,主动出击,据理力争赢得两项知识产权官司,有力维护了单位利益和声誉;七六〇所、物贸集团齐心协力,积极处置历史遗留重大案件,在集团公司有力组织下,彻底解决了历时近十年案值2亿多的重大法律纠纷。
总体来看,法治机构更加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法务人员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法律审核率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维权力度加大,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效果更加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集团上下法治意识加强、总法律顾问到位与尽职、法务人员辛勤努力、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的结果。
通过总法律顾问述职,检验了履职情况和成效,交流了法治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有利于推动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船舶”的步伐,为单位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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